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5-03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获
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经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十
次董事会和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4月29日。(详见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的编号为2014-031号《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完成《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所涉及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4月29日。
2、授予价格:6.40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授予额度 占授予总 占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量比例(%)比例(%)
1 刘江超 董事长 60.00 2.76 0.1183
2 王沅 总经理 30.00 1.38 0.0591
职工董事、 0.0591
3 刘晓蓓 30.00 1.38
副总经理
0.0591
4 殷柏高 副总经理 30.00 1.38
1.38 0.0591
5 方琳 副总经理 30.00
1.38 0.0591
6 王斌 副总经理 30.00
1.38 0.0591
7 郑嘉兴 副总经理 30.00
1.38 0.0591
8 李轩 副总经理 30.00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合计206人)1,907.70 87.58 3.7609
合计共214人 2,177.70 100.00 4.2932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
5、解锁安排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数量占获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授数量比例(%)
自首期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锁期 起至首期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期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锁期 起至首期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期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锁期 起至首期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4
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
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
下条件: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上年增长不低于18%,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第一个解锁期
产收益率不低于18%,且两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50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第二个解锁期
上年保持增长,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较上年有所增长,且两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50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上年保持增长,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第三个解锁期
率较上年有所增长,且两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50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
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4月28日
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10020号《验资报告》,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248,590.00元,股本为人民币
507,248,590.00元。根据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及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十次董事会
决议,授予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限制性股票。实际由214人申购共计2177.70
万股的股份,因此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777,000.00
元,由刘江超、王沅等214人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529,025,590.00元。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
格为人民币6.40元,激励对象共计应缴人民币139,372,800.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4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刘江超、
王沅等214人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139,372,800.00元。其中,计
入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21,777,000.00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117,595,8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
民币 507,248,590.00元,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审验,并于2000年3月3日出具武众会(2000)228号验资报
告。截至2015年4月27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以及股
本均为人民币529,025,590.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4月29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420 0.01% 21,777,000 21,841,420 4.1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4,420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