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11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0 日前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10 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存友先生主持,万雨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马宁先生、彭学国先生、程佩宏先生、赵明学先生、宿玉海先生、魏士荣先生、张宏女士、李建军先生现场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
9 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56,351,779.3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40,560,448.80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1,176,954,526.0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520,817,567.75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 2024 年第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560,997,301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7,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518,373.76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标龙烟市域铁路项目并投资枣桥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标龙烟市域铁路项目并投资枣桥合伙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彭学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