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4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山东路桥”)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8,588.65 万元。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 号)
的核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48,36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 6 年,共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600.00 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9,672,000.00 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4,826,328,000.00 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3月30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
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2904784910555)。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 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1,736,633.09 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263,366.9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 XYZH/2023JNAA1B0084 号《验资
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
1 国道 212 线苍溪回水至阆中 PPP 项目 140,000.00 60,000.00
2 石城县工业园建设 PPP 项目 102,600.00 70,000.00
3 会东县绕城公路、城南新区规划区道路工 79,519.18 50,000.00
程项目、老城区道路改造工程 PPP 项目
4 S242 临商线聊城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 175,537.17 70,000.00
5 S246 临邹线聊城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 144,246.31 50,000.00
6 莱阳市东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64,886.00 50,0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83,600.00 83,600.00
8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50,000.00
合计 840,388.66 483,6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高速
路 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98,588.6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预先投入的 董事会决 本次置换金
号 募集资金用途 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金 议前投入 额
额 金额【注】
1 国道 212 线苍溪回水至阆 60,000.00 37,527.00 37,527.00
中 PPP 项目
2 石城县工业园建设 PPP 项 70,000.00 48,868.58 3,000.00 45,868.58
目
会东县绕城公路、城南新区
3 规划区道路工程项目、老城 50,000.00 45,891.42 22,500.00 23,391.42
区道路改造工程 PPP 项目
4 S242 临商线聊城绕城段改 70,000.00 57,008.12 13,433.87 43,574.25
建工程项目
5 S246 临邹线聊城绕城段改 50,000.00 34,822.01 2,852.81 31,969.20
建工程项目
6 莱阳市东部城区基础设施 50,000.00 16,258.20 16,258.20
建设 PPP 项目
合计 350,000.00 240,375.33 41,786.68 198,588.65
【注】董事会决议前投入金额指 2021 年 7 月 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
过前阆中项目、石城项目、会东项目已投入的金额,以及 2022 年 5 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前 S242 项目、S246 项目、莱阳项目已投入的金额,不列入本次置换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债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8,588.65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8,588.65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置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公司已披露内容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JNAA1F0017 号),认为山东路桥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山东路桥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JNAA1F30017 号);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