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5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发生存贷款等相关业务。
2.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为威海商行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威海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威海商行的存贷款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关联监事张引分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在威海商行存贷款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超过 3,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
30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
知存款等)
0.35%-1.6875%
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贷
票、信用证、保函等) 威海商行
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年化利率 4.5%
授信总额 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无其
他金融业务额度。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1000 万元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威海商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存取款,年末存款余额
为 155,793 万元;2020 年度公司与威海商行实际发生存款利息收入 776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339534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注册资本:497,119.7344 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营业期限:1997 年 7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威海商行资产规模为
2,676.02 亿元,存款总额 1,795.89 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1,177.49 亿元;
2020 年度威海商行营业收入为 60.34 亿元,净利润 16.48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现直接持有威海商行 37.90%股份,通过控股子公
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威海商行 11.87%股份,为威海商行控股股东。威海商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威海商行成立于 1997 年,是一家独具特色的、管理科学的、跨区域经营
的城市商业银行。2020 年 10 月,威海商行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威海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威海商行将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与高速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威海商行是省内优秀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与威海商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当年年初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于威海商行存款余额为 148,642.32 万元;
年初至 3 月 31 日,累计产生贷款利息 0 万元。除上述交易外,公司与威海商
行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初至 3 月 31 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34.12 亿元(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存贷款关联
交易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威海商行开展存贷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威海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在威海商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
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