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2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0 月,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投资公司”)通过存量股权转让并增资方式取得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隆公司”)控股权,持股比例为 49.82%,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82%,张伟瑄先生持股比例为 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10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购中铁隆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收购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根据中铁隆公司资金需求与融资成本,经与中铁隆公司股东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伟瑄先生协商,三方拟按持股比例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公司对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中铁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中铁隆公司;
(二)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140 万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财务资助期限: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 1 年;
(五)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提供借款的利率;
(六)资金用途:用于中铁隆公司生产经营,如成都龙泉驿西江河综合整治项目等;
(七)偿还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八)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中铁隆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九)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中铁隆公司股东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股东张伟瑄先生将分别按照上述期限、利率及所持中铁隆公司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 7,140 万元及 51.6 万元的财务资助。
二、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情况
(一)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225215A
法定代表人:吴中桦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06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7,112.504752 万元
经营期限:1998 年 04 月 06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9 号中铁隆大厦 8 层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工程;对外承包工程;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项目管理;工矿工程建筑;城市管道工程施工等。
(二)股东情况
路桥投资公司、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张伟瑄先生分别持有中铁隆公司股权比例为 49.82%、49.82%、0.36%。
2020 年 5 月,张伟瑄先生与路桥投资公司签署了《关于中铁隆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中铁隆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不包括分红权等股东财产性权利)委托路桥投资公司行使。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末,中铁隆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16,338.92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63,625.56 万元,净资产为 52,713.36 万元,2019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71,479.29 万元,净利润 3,081.9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63%。
截至 2020 年末,中铁隆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04,818.92 万
元,负债总额为 146,801.22 万元,净资产为 58,017.70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151,887.48 万元,净利润 2,355.80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71.67%。
中铁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本次为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中铁隆公司有丰富的项目运营和管理经验,经营情况良好,在手订单充足且项目回款正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中铁隆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中铁隆公司生产经营,中铁隆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予以同等资助,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中铁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予以同等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中铁隆公司生产经营,有助于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中铁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