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4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
年12月6日、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项目中标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上海局”)及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轨道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潍莱铁路站前工程WLTLZQSG-3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近日,路桥集团与中铁上海局、高速轨道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青高铁公司”)签署《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壹拾伍亿捌仟壹佰捌拾玖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1,581,896,254)。根据《联合体协议书》,路桥集团承担不低于2亿元的桥梁下部结构施工。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发包人
企业名称: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4465144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长兴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3日
登记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006号
经营范围:济青高铁建设和旅客运输;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与租赁,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技术咨询服务,铁路和道路货物运输、仓储、广告、餐饮、旅游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业务;农、林、牧产品、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械、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 济青高铁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购销往来。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末,济青高铁公司资产总计257.15亿元,
净资产为202.65亿元。济青高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
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承包人
1.中铁上海局——联合体牵头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2893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荣树森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8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上海市江场三路278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通信工程,建筑装潢工程,建筑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机械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中铁上海局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购销往来。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末,中铁上海局资产总计147.40亿元,
净资产3.62亿元。中铁上海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
同义务的能力。
2.路桥集团——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888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注册资本:20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08月07日
登记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修(须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咨询;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咨询、设计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路桥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高速轨道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名称: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165757538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福松
注册资本:11,111.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7月25日
登记机关:临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临朐县五井镇工业园长兴路1020号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混凝土轨枕、无砟轨道板、接触网支柱、桥梁构件、盾构管片、工业与民用混凝土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研发、制造、销售;道砟加工、销售;房屋、场地、设备租赁等。
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山东铁路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高速轨道公司股份3,889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
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高速轨道公司股份3,889万元,合计间接
持有高速轨道公司 70%股权。高速轨道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属高速集团控制
下的关联方。
类似交易情况:本公司2015年-2017年向高速轨道公司提供施工劳务
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3978.23万元及0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0%、0.49%及0%。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末,高速轨道公司资产总计4.83亿元,
净资产1.51亿元。高速轨道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
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新建潍坊至莱西铁路工程
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亿捌仟壹佰捌拾玖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1,581,896,254)。
4.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山东省、原铁道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严格执行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下发的有关质量管理办法等管理性文件要求标准。
5.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095天。
8.若项目公司成立,本合同(协议)中发包人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全部转移至项目公司。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61%,合同的实
施对公司当期和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业主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项目系公司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标取得,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发包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风险提示
1.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收益的可能。
2.本协议书自协议各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2月4日《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参与潍莱铁路站前工程投标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