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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98 深市 山东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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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01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3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

年12月10日、201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萍乡市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标段二:蚂蝗河综合整治及山下内涝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和中标单位。

     目前,路桥集团与发包人江西鲁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叁亿伍仟陆佰零捌万捌仟柒佰元整(¥356,088,700.00)。

     该项目总金额肆亿壹仟叁佰柒拾陆万贰仟陆佰零捌元整

(¥413,762,608.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叁亿伍仟陆佰零捌万捌仟柒佰

元整(¥356,088,700.00);建设工程其它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运维费等合计伍仟柒佰陆拾柒万叁仟玖佰零捌元整(¥57,673,908.00)。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发包人

     名称:江西鲁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成良

     注册资本:17863.2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萍乡市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PPP

项目(标段二:蚂蝗河综合整治及山下内涝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山下路汇蓝国际A-E座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MA35NQUT1H

     关联关系说明: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与萍乡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PPP项目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江西鲁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1月09日,与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无购销金额。

     履约能力分析: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承包人

     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修(须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咨询;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咨询、设计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8885W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萍乡市蚂蝗河综合整治及山下内涝区整治工程

     (二)工程内容:(1)建筑小区LID改造工程11处、公园与广场LID改

造3处、城市道路LID改造7条;(2)内涝防治工程共4处,分别为山下路

内涝点整治、跃进北路内涝点整治、北门桥(北侧)内涝点、江湾巷内涝点;(3)溢流污染消减工程:沿河溢流截污管道工程等。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陆佰零捌万捌仟柒佰元整(¥356,088,700.00)。

     该项目总金额肆亿壹仟叁佰柒拾陆万贰仟陆佰零捌元整

(¥413,762,608.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叁亿伍仟陆佰零捌万捌仟柒佰

元整(¥356,088,700.00);建设工程其它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运维费等合计伍仟柒佰陆拾柒万叁仟玖佰零捌元整(¥57,673,908.00)。

     (五)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价款。

     (六)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七)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总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5.07%,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有积极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