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1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6
年12月29日、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青岛海湾大桥胶州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候选人及中标单位。
目前,建设单位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胶州发展”),代建单位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青岛公路公司”)与路桥集团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金额柒亿贰仟贰佰伍拾陆万零玖佰玖拾肆元零捌分(¥722,560,994.08)。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协议书在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建设单位
名称: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投资建设,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对外投资,资本运营,土地整理、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投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青岛胶州市新城水岸府邸东区小区 16 号楼商业单元 12层
1203号房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693761960K
关联关系说明: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除本次交易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未有往来。
履约能力分析: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代建单位
名称: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言泉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桥梁的管理、经营、开发、维护;高等级公路、桥梁沿线的综合开发、经营;高等级公路的建设、收费;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1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940261562
关联关系说明:高速青岛公路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提供劳务 占比 采购原材料 占比
2014年 (万元) (%) (万元) (%)
21,094.89 3.83% 510.20 0.21
提供劳务 占比 采购原材料 占比
2015年 (万元) (%) (万元) (%)
21,292.60 3.58 __ __
提供劳务 占比 采购原材料 占比
2016年 (万元) (%) (万元) (%)
1-9月 3,737.67 0.89 150.00 0.07
履约能力分析: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施工单位
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修(须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咨询;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咨询、设计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8885W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青岛海湾大桥胶州连接线工程
(二)工程内容:由 LK0+087.780至 LK2+915,胶州连接线全长约
2.827km。
(三)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亿贰仟贰佰伍拾陆万零玖佰玖拾肆元零捌分(¥722,560,994.08)
(四)工程交工验收质量:合格(其中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竣工验
收质量:优良标准。
(五)施工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六)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款。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9.73%,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有积极影响。
2、本项目为公开竞标,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建设单位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