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6-10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 被确定为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土建施工JZDQTJ-4标段项目候选人和中标单位,中标价玖亿捌仟陆佰玖拾万陆仟肆佰肆拾捌元(¥986,906,448.00)。
目前,路桥集团与河南焦郑黄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金额玖亿捌仟陆佰玖拾万陆仟肆佰肆拾捌元(¥986,906,448.00)。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人:河南焦郑黄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帆
经营范围: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和营运管理;食品零售、餐饮、住宿;汽车维修。
2、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JZDQTJ-4标段项目
(2)、工程内容:JZDQTJ-4标段由K18+342.5至K22+142.5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玖亿捌仟陆佰玖拾万陆仟肆佰肆拾捌元(¥986,906,448.00)。
(4)、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标准。
(5)、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三、承包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823.9634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修(须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咨询;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咨询、设计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13.30%,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