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 2015-3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7 日、 2015 年 1 月 30 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广
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项目路面控制性工程施工(LM2 标段)(广
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穗大广[2015]26 号“大广公司关于更改各路面
施工标名称的通知”将原 L1 标段更改为 LM2 标段)项目候选人及中标单
位, 金额叁亿伍仟零肆拾陆万肆仟叁佰贰拾贰元(¥350,464,322.00)。
目前路桥集团与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
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人: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绍连
经营范围:筹划、设计、兴建和经营管理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粤境
段项目以及配套服务设施。
2、承包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3,823.9634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经营范围:路桥工程施工与养护施工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为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路面控制性工程第
LM2 标段,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
同 价 : 人 民 币 ( 大 写 ) 叁 亿 伍 仟 零 肆 拾 陆 万 肆 仟 叁 佰 贰 拾 贰 元
(¥350,464,322.00)。
3、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4、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
价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的 5.12%,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