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2-05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5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洪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胡长青先生、李兴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陈洪国(董事长)
委员:胡长青(副董事长)、杨彪(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主任委员:李志辉(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陈洪国(董事长)、尹美群(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主任委员:杨彪(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李兴春(副董事长)、孙剑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主任委员:尹美群(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李志辉(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剑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洪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袁西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瀚樑先生为公司秘书(香港),袁西坤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536-2158008
传真:0536-2158977
电子邮箱:chenmmingpaper@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李雪芹女士、李峰先生、李伟先先生、李振中先生、李明堂先生、葛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董连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个人简历
陈洪国先生,57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轻工系统十佳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美国锐思“年度最佳 CEO 奖”获得者,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理事会副会长,198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副总经理、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目前,陈洪国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31,080,044 股,陈洪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
雪芹女士的配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长青先生,56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7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改部长、分厂厂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目前,胡长青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5,042,857 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兴春先生,56 岁,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金融工程博士,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曾先后就职于携程旅行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在实业、证券、信托等领域拥有 30 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
目前,李兴春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5,000,000 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雪芹女士,56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自 2003 年 3 月开始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李雪芹女士持有公司 A 股 3,861,322 股,李雪芹女士为公司董事长陈洪国
先生的配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峰先生,48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执行董事兼金融事业部董事长。
目前,李峰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3,906,027 股,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雪芹女士的弟弟;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伟先先生,40 岁,研究生学历。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销售公司经理、销售公司江苏区总经理、生活纸公司董事长、销售公司产品总经理、营销副总监、营销总监、集团总经理、金融事业部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执行董事。
目前,李伟先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2,081,200 股,H 股 159,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振中先生,48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公司上海管理区首席代表、轻涂文化纸产品销售经理、销售公司文化纸产品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李振中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2,113,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明堂先生,54 岁,中共党员。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公司江苏管理区及济南分公司首席代表、文化纸产品公司总经理助理及总经理、白牛卡产品公司副
董事长、公司营销总监助理、销售公司营销副总监、营销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企业管理中心工作。
目前,李明堂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1,0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