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0-01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购买设备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寿光美伦纸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伦公司”)为建设年产60 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项目,
于2010 年5 月17 日分别与Voith Paper GmbH、Voith Paper (China)Co.,Ltd、Metso Paper
Inc.及Metso Paper Technology(Shanghai) Co., Ltd (统称「卖方」)订立国外和国内设备
采购合约,合约总价款折合约为人民币9.70 亿元。资金为美伦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
60 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项目已经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
目的情况请参见在2009 年6 月9 日和2009 年7 月28 日的《中国证券报》、《香港商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交易美伦公司均与公司独立第三方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必要的审议程
序。
有关本次交易的情况请同时参见巨潮资讯网及本公告同时披露的H 股公告。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Metso Paper Inc.和Metso Paper Technology(Shanghai) Co.,Ltd 均为Metso
Corporation 的子公司,Metso Corporation 为一家在芬兰注册成立的公司,专门从事纸
浆、纸及发电行业工序、机器、设备及售后服务。该公司为芬兰领先工业公司之一,
并于赫尔辛基的OMX Nordic 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Metso Paper、Metso Paper
China 和Metso Corporation 均为公司及美伦公司完全独立第三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Voith Paper GmbH 和Voith Paper (China)Co., Ltd 隶属于Voith Group,总部设
于德国海登海姆。Voith Group 为纸、能源、移动及服务市场的全球市场领先者。Voith
Group 为公司及美伦公司独立第三方,不存在关联关系。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购买60 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项目的主体设备
本次购买60 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项目设备包括造纸机、复卷机设备。
以上设备皆为卖方为美伦公司新生产设备,属于未来新增固定资产,无需进行资
产评估。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60 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
1、与Metso Paper Inc 签署的复卷机合同,内容包括复卷机的制造及设备安装、
试运行、调试、性能测试、一般操作及维护所必需的技术服务及培训文件合同,总价
款为CIF 青岛947 万欧元(相当于人民币约7,982.17 万元),其中预付款20% ,于合
同签署日起三十日内以T/T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75.6%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价
款的4.4%于设备验收后凭特定单据支付。设备将以CIF 青岛,Incoterms 2000 交付,
即Metso Paper 须支付将设备运至青岛港口所需的成本、保险费及运费。
2、与Metso Paper Technology(Shanghai) Co., Ltd 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国内制造并
补充Metso Paper 设备采购合约的设备及部件。总价款为人民币130.2 万元(含增值税),
定金是合同价款的20%,自合同生效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自合同生效
日期起六十日内支付,其后每次装运价格的55%将会于装运日期前支付。该设备以
CIP 美伦公司工厂,Incoterms 2000 交付,即Metso Paper China 将设备交付予由其指
定的运输公司,但Metso Paper China 另须支付将设备运至美伦公司的厂房(设备将装
于此厂房)所需的运送成本。
3、与Voith Paper GmbH 签署的采购造纸机设备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造纸机的制
造及设备安装所必需的技术服务及培训、试行、调试、性能测试、一般操作及维护,
总价款为CIF 青岛9,952.2046 欧元(约相当于人民币83,886.14 万元);合同价款的15%
为预付款,于签署合约及美伦公司接获Voith Paper Gmb 就预付款项以美伦公司为受
益人发出的不可撤回银行保函及若干其他文件后十四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85%以不
可撤回信用证支付,其中70%按每次装运凭特定单据按比例支付,10%须以上述的不可
撤回信用证在设备开机后支付,5%须于上述不可撤回信用证、验收证明及其他特定单
据支付。设备以CIF 青岛,Incoterms 2000 交付。
4、与Voith Paper (China) Co., Ltd 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国内制造并补充Voith Paper
GmbH 设备采购合约的设备及部件。总价款为人民币5,060.1780 万元(含增值税),3
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20%,自合约生效日起十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进度款为合同价
款的40%,自合约生效日期起一百八十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交货款为合同价款的
30%,应在每批交货后十日内以电汇方式由买方按比例支付给卖方;开机款为合同价
款的5%,在开机后十日内由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验收款为合同价款的5%,在验收
后十日内由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该设备交货地点为买方的工厂。
(二)定价情况
上述合同均为双方参考市场类似设备的市价后,经公开招标后确定。
(三)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设备为新设备,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
会产生关联交易和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
五、购买设备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按照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安排,为顺利实施美伦公
司60 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项目而购买,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扩大高档纸品的比
例,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端纸品市场的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上述签署的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0 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