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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关于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张家界:关于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3-00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性

                  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执行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深化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院线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文化旅游、影视、体育、网络金融等。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合作范围

    万达集团(含其关联方,下同)将发挥品牌优势、产业优势,与公司全面战略合作,在文旅、商业、酒店、体育方面开展广泛深入合作。

    第二条 协议合作项目内容


    双方拟围绕位于张家界中心城区核心位置,项目占地约142553.3㎡(约213.7亩)的大庸古城项目开展合作,具体拟就该项目已建设部分的运营策划、招商运营,以及空置部分的前期策划、设计、建设管理、招商运营等方面与乙方及其关联方开展合作。

    拟将大庸古城项目打造“八个一”,包括一座古城(已建地块)、一个商业(未建部分)、一台节目(“遇见大庸”室内演艺)、一组酒店(万达酒店及民宿群)、一条澧水(大型水上演艺+沉浸式游船)、一批赛事(国际体育赛事)、一个平台(会员平台+WEB3.0元宇宙营销平台)、一个IP(张家界独有的文化IP标识)。最终将项目打造成集旅游、度假、休闲、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文旅综合体项目,
    第三条 协议其他事项

    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对接解决合作出现的问题,研讨合作途径和方式,并督促项目实施落地。

    本协议为双方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将在框架协议指导下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本协议为双方意向性约定,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后续确定性文本中予以确认,并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月内,双方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有利于全面推动公司在旅游业的发展,补充或壮大公
司文旅、商业、酒店、体育等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需要,同时有利于实现盘活公司旗下大庸古城项目,增加公司盈利收入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未来旅游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求。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未有签订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 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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