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2-008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暨 2021 年度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12068 号《审计报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343,065.19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63,248,114.72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46,905,049.53 元;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178,062.10 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 187,129,810.82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为 51,951,748.72 元。鉴于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旅游行业所处的特殊情况以及未来的
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公司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将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今后,公司将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2 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