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18
2021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文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世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26,773,475.08 10,909,525.46 14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618,834.59 -36,717,801.31 1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33,628,678.15 -42,246,374.14 20.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324,698.29 -102,283,389.72 67.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81 -0.0907 13.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81 -0.0907 13.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1% -2.32% 0.2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827,491,452.55 2,795,611,103.77 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80,126,695.02 1,512,082,326.15 -2.1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91,718.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21.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3,596.08
合计 2,009,843.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587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家界市经济
发展投资集团 国有法人 27.83% 112,653,131 73,078,886 质押 56,320,000
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武陵
源旅游产业发 国有法人 7.47% 30,239,920 质押 15,119,960
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益田集
境内非国有法
团股份有限公 4.79% 19,398,642 质押 19,398,642
人
司
张家界国家森
国有法人 4.73% 19,151,949
林公园管理处
国机资本控股
国有法人 2.95% 11,930,164
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兴
业银行-上海
其他 2.95% 11,930,164
建工集团投资
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土地
房产开发有限 国有法人 1.92% 7,772,400
责任公司
高勇 境内自然人 1.62% 6,540,552
陕西文化产业
投资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1.60% 6,473,309
公司
唐友锤 境内自然人 0.60% 2,433,47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 39,574,245 人民币普通股 39,574,245
限公司
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
30,239,920 人民币普通股 30,239,92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398,642 人民币普通股 19,398,642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19,151,949 人民币普通股 19,151,949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1,930,164 人民币普通股 11,930,164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建
11,930,164 人民币普通股 11,930,164
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