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8-00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集团”)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经投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本公司
30,239,920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142,893,051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3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经投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经投集团应当会同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投集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证监会。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相关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华英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关于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之财务顾问报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之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