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 张股 公告编号:2010-22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6 月28 日14∶00 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
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智勇董事长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授权袁
祖荣副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 人,代表股份63,882,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9.03%。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采取现场记名方式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逐项表决结果:
1、《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2、《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3、《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关于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
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 年度的审计机构。
7、《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关于终止浏阳道吾山风景区经营权租赁合同并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终止浏
阳道吾山风景区经营权租赁合合并注销项目公司。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9、《关于转让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宝峰湖公司拥有的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部
权益的议案》,同意转让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权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关于转让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宝峰湖公司拥有的湘西坐龙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
部权益的议案》,同意转让湘西坐龙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权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11、《关于转让我公司拥有的吉首德夯旅游实业有限公司80%权益的议案》,同意转让吉
首德夯旅游实业有限公司80%权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建春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