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26日在长沙市海东青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7191万股,占总股本18360万股的
39.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李旭先生
因公出差,经其本人授权,会议由董事张儒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股东审
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收购德夯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1530万股,反对0股,
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100%。同意公司以2012万元为交易价格收购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吉首德夯旅游实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
联关系的股东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邀请了公司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具备
证券从业资格的袁爱平律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张家界旅游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见证意见认
为:本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议程序,均符合法
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本)》、《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