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2-008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 3,913.89 万元人民币(含利息,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4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1 元,共
计募集资金 165,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357.1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63,942.9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782.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42号)。
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0,145.09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3,913.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76.08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累计实际投入 利息净额 募集资金余
号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1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 25,000.00 21,241.23 142.88 3,901.65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 永州华天城酒店配 10,000.00 10,083.66 83.66 0
套设施建设项目
3 归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99,999.94 11.83 11.89
4 补充酒店业务运营 28,782.90 28,820.26 37.71 0.35
资金
合计 163,782.90 160,145.09 276.08 3,913.89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战略业务,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变更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因募投项目部分工程款未结算,结算后产生的工程款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对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