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2-015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
3、召开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 300 号华天大酒店贵宾楼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纪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1,140,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6%。
2、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湖
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出售部分酒店房产实现存量资产增值价值以探索公司
经营新模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30,995,1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反对票 144,8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0 股。
2、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张家界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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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31,140,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推进出售潇湘华天部分房产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30,995,1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反对票 144,8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票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 彦 郑日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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