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0-016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2 月3 日(星期三)下
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四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
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
表决。公司董事8 名,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8 名。会议情况已通报公
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与华天实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租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
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所属物业潇湘华天大酒店22层,共2193.59平方米写字楼
作为办公室,按同期第三方租赁价格3.8元/平方米/天计算租金,水、电、汽等
能源费按国家标准代收,空调等其他费用按实际耗用情况及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
限公司收费标准收取。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并
对2009年租赁情况予以追加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可为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
增加稳定收入来源,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其决策程序也符合相关法规,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同意实施本次交易。
此项协议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孙波先生、郭敏女士、
刘岳林先生、孟京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由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益阳华天大酒店贵宾楼客房转让协议
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益阳华天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已将其位于益阳市
康复路2号益阳华天大酒店贵宾楼建筑面积为2797.25平米的客房采用售后回购及租赁的方式对外销售,销售回款2014.25万元,其中回购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方为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现经协商,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按回购价格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同时将该房
产以回购价格原价转让给益阳华天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可保证益阳华天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未来增
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也
符合相关法规,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同意实施本次交易。
此项协议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孙波先生、郭敏女士、
刘岳林先生、孟京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由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审议支付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担保费的议案》;
2009年4月23日,公司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长沙全
通支行申请2 亿元并购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09年5月13日获公司2009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5月21日,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期限为一年,担保费为
担保金额的2%,按月支付,2009年度已向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人民币266.67万元整。
经董事会研究,拟作为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追加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贷款担保,能增强公司的
融资能力,担保费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追加审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孙波先生、郭敏女士、
刘岳林先生、孟京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追加审议,关联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由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 一0 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