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4-20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953,331,469.01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969,344,844.83 元,母公司 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198,555,515.3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855,551.5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7,078,111.11元,减2023年分配2022年度现金股利31,232,267.72元,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4,545,807.18 元。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37,192,219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9,417,494.24 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25,128,312.94 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
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