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3-77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独立董事李强新先生和独立董事张世潮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到期,拟进行换届,并提名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吉兴业、吉祥、张树成、董永、孙凯、张旭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李强新、张世潮、姜青梅对以上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的以上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到期,拟进行换届,并提名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世潮、李伍波、周显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李强新、张世潮、姜青梅对以上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的以上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8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兴业,男,1959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兴业先生为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吉祥,男,1985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吉祥先生为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兴业先生之子,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25,000股(目前已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将被司法处置);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张树成,男,1973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采矿工程师。曾任大新铅锌矿副矿长兼化验室主任、桐柏矿业董事长助理、桐柏矿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部长,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树成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兴业先生的妹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08,7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董永,男,197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永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孙凯,男,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孙凯先生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