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1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73,885,777.49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73,900,470.00 元,母公司 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2,361,372.7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09,439,483.87 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7,078,111.11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37,192,219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232,267.72 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65,845,843.39 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