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2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
暨涉及矿业权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或“上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8,000 万元收购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乾金达”)持有的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盛矿业”)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博盛矿业的控股股东。
2、目标公司博盛矿业拥有邦布岩金矿一宗采矿权和一宗探矿权,是西藏地区为数不多的拥有金矿采矿权证的企业之一,同时,博盛矿业拥有配套选矿厂和尾矿库,具备成熟的生产条件。邦布金矿是西藏地区为数不多的大型规模岩金矿床,其所处的北喜马拉雅成矿带是西藏重要的造山型金成矿带,基于博盛矿业的资源和采选基础优势,可为公司下一步推进该区域金矿资源的战略整合提供重要条件。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尚需博盛矿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尚需办理标的股权的解除冻结手续,尚需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8,000 万元收购甘肃乾金达持有的博盛矿业 70%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博盛矿业核心资产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洛林乡邦布岩金矿一宗采矿权和一宗探矿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博盛矿业的控股
股东。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与甘肃乾金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000 万元收购甘肃乾金达持有的博盛矿业 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博盛矿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尚需办理标的股权的解除冻结手续,尚需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786621553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李巍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15 日
7、营业期限:2006 年 6 月 15 日至 2056 年 6 月 14 日
8、登记机关: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298 号(中海国际写字楼 1 座 1604C 室)
10、经营范围:矿产品资源的开发、利用;地质勘察;矿产品(不含国家禁止和须取得专项审批的品种)的购销;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产品的购销;黄金及白银的销售。(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献来持股 68%,李佩持股 16%,李佳持股 16%,
实际控制人为李献来。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乾金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献来持有本公司 0.74%股份,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除上述外,甘肃乾金达与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甘肃乾金达存在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信息如下:(1)案件一: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京 02 执恢 5 号,执行标的金额为 8,644.68 万元;(2)案件二:执行法院为兰州市城关区人
民法院,案号为(2023)甘 0102 执恢 353 号,执行标的金额为 4,411.20 万元。根据
交易对方的说明与承诺,甘肃乾金达正在积极与相关案件当事方进行沟通协商,将积极通过和解、履行债务等方式进行处理,其中,甘肃乾金达已就案件一与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申请人已向法院申请解除该案件已采取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上述两项案件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甘肃乾金达上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预计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障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企业名称: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74194974XK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罗成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22 日
7、营业期限:2005 年 11 月 22 日至长期
8、登记机关: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住所:山南市加查县洛林乡
10、经营范围:采矿、探矿、加工、销售;矿山技术服务,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主要股东:甘肃乾金达持股 70%,西藏盛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源矿业”)持股 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源矿业尚未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二)历史沿革
2005 年 11 月,北京乾金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乾金达”)与西藏地
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以下简称“地勘队”)共同出资设立博盛矿
业,出资额为 500 万元,其中:北京乾金达出资 3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0%,地勘队
出资 1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
2008 年 3 月,北京乾金达将其持有的博盛矿业 63%股权、7%股权分别转让给海
南乾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乾金达”)、海南派乐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派乐”)。转让完成后,海南乾金达的持股比例为 63%,地勘队的持股比例为 30%,海南派乐的持股比例为 7%。
2010 年 12 月,博盛矿业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实施增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变
更至 5,000 万元。
2012 年 2 月,海南派乐将其持有的博盛矿业 7%股权转让给海南乾金达。转让完
成后,海南乾金达的持股比例为 70%,地勘队的持股比例为 30%。
2014 年 4 月,因海南乾金达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乾金达,博盛矿业股东名称发
生变更。
2019 年 5 月,地勘队将其持有的博盛矿业 30%股权转让给西藏聚源地矿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地矿”)。转让完成后,海南乾金达的持股比例为 70%,聚源地矿的持股比例为 30%。
2019 年 6 月,聚源地矿将其持有的 30%股权转让给盛源矿业。转让完成后,海
南乾金达的持股比例为 70%,盛源矿业的持股比例为 30%。
(三)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标的股权存在如下冻结情况:冻结法院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被冻结人为甘肃乾金达,冻结股权数额 1,517.00 万元,执
行裁定文书文号为(2020)内 0702 民初 1521 号之二,冻结办理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甘肃乾金达承诺,甘肃乾金达将在标的股权转让价款达到13,000万元后负责促使相关法院解除标的股权相关司法冻结涉及的一切事项与手续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确保标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甲方不存在任何障碍;甘肃乾金达保证标的股权在股权交割日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争议,并免受第三者追索。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博盛矿业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信息如下:(1)执行法院为新化县人民法院;(2)案号为(2022)湘 1322 执恢 448 号;(3)执行标的金额:681,059.14 元。上述案件不属于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的重大诉讼案件,博盛矿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博盛矿业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博盛矿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577.38
负债总额 105,031.45
净资产 -77,454.07
应收款项总额 182.7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2022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00.75
营业利润 -11,356.93
净利润 -13,07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9.79
博盛矿业亏损的主要原因系生产建设投资支出较大、财务费用较高及宏观因素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共同叠加导致,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详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