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9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吉兴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吉兴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吉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吉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成员:李强新、张树成
2、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主席: 姜青梅
成员:张世潮、吉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李强新
成员:姜青梅、董永
4、审计与法律委员会
主席:张世潮
成员:姜青梅、孙凯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张树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树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树成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董永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董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常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5.1《聘任董永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2《聘任董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3《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4《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5《聘任常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孙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孙凯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电子邮箱:sunkai5611@vip.sina.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尚佳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尚佳楠女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佳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尚佳楠女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电子邮箱:shangjianan@sina.cn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部长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李学天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学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的需要,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 号兴业集团办公楼主楼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层及附楼一、三、四、
五、六、七层,租赁面积为 20,521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标准:770 元/年/建筑平方米,年租金 15,801,170.00 元(包含水费、
电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办公物品使用权)。本次房屋租赁价格系公司收到兴业集团拟调价通知后,对承租办公楼周围商圈租金标准进行全面调研,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兴业矿业: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4)。
公司独立董事李强新先生、张世潮先生和姜青梅女士就本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该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同意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祥先
生、张树成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吉兴业,男,1959 年 12 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兴业先生为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2019年8月28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2020年11月1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判决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免于刑事处罚;因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未清偿,吉兴业先生作为债务担保人,目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吉兴业先生从事有色金属矿业行业多年,是公司主要的创始人、核心管理层重要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故选举吉兴业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以上情况不影响吉兴业先生在公司的正常履职,亦不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及股东利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吉兴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吉祥,男,1985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吉祥先生为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兴业先生之子,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6,623,003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张树成,男,1973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采矿工程师。曾任大新铅锌矿副
矿长兼化验室主任、桐柏矿业董事长助理、桐柏矿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树成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兴业先生的妹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张树成先生曾于2018年6月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职后至目前,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鉴于张树成先生从事有色金属矿业行业多年,专业知识扎实,故重新选举张树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且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董永,男,197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永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