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1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收益权转让及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
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的通知,称其已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
股票收益权进行转让并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兴业集团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签署了《股票收
益权转让合同》及《股票收益权回购合同》,约定兴业集团将所持有的 1,885 万股公司
股票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予五矿信托,兴业集团应当在股票收益权转让满 12 个月回购该
股票收益权,该回购是强制性的。
上述股票收益权指股票的所有收益权,即除投票权以外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获得下列股票的全部处置收入以及分红、送股的全部处置收入、认购权证、认沽权
证以及孳息等衍生权益等权利:
(1)股票在任何情形下的全部的出售收入;
(2)股票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权在任何情形下的卖
出收入;
(3)转让方因持有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等;
(4)股票产生的其他任何收入。
该等股票收益权不包含股票对应的公司事务参与权与投票权。
二、为担保兴业集团在上述《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及《股票收益权回购合同》
项下义务的履行,兴业集团与五矿信托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85 万股股票质押给五矿信托。双方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3
年 3 月 27 日起至兴业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 兴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 144,598,699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02%,其中已质押股份 105,011,497 股,占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2.62%,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98%。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