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02年12月30日
在富龙大厦八楼会议厅召开。应到十一名董事,实到十一名董事,五名监事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的议案》。
详见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决定以人民币8500万元收购赤峰市喀喇沁旗交通局出让的
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的全部资产。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
公司已于2002年12月29日与赤峰市喀喇沁旗交通局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
书"。
2、本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02年12月30日在在富龙大厦八
楼会议厅召开。应到十一名董事,实到十一名董事,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的议案》。
本次收购资产为人民币8500万元,不足本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收购计划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赤峰市喀喇沁旗交通局
机构性质:机关法人,地址: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山街。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赤峰市喀喇沁旗交通局出让的省道206线赤峰至锦
山段公路的全部资产。该段公路是省道206线赤峰-承德-北京公路的一
段,是赤峰至承德的重要出口路段,是赤峰通往京津塘地区及出海口的重
要跨省运输通道。赤峰至锦山段公路于2000年竣工通车,全长46公里,公
路标准为二级公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该段公路的收费年限为
21年,预计投资回收期为11年。
本公司此次收购为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的全部资产,该段公
路在转让前属于赤峰市喀喇沁旗交通局,该资产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
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资产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
大争议事项。经营状况一直良好。
2、本次收购为协议收购。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根据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竣工决算,经协商确认收购价格合
计人民币8500万元。支付方式为承债式收购。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时生效。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省道206线赤峰至锦山段公路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
富龙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省道206线锦山至茅荆坝段一
级公路相连接,锦山至茅荆坝段公路将于明年竣工通车,由于公路路面设
施的改善和路况等级的提高,省道206线必将成为赤峰通往京津塘地区及
出海口的重要跨省运输通道,将会吸引更大的交通量,提高省道206线公
路的使用效率,公路收费收益显著增加。赤峰至锦山段二级公路与锦山至
茅荆坝段一级公路良好的连通性,有利于提高路段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
降低汽车运行成本,改善行车条件,提高行车安全性等用户效益,从而进
一步吸引更多交通量,必然会带来丰厚的资金回报,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
缩短公司投资回收期。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为本公司在交通基础领域的建设提供更大的发展
空间,有利于实现公司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公司将近一步建立以交通基
础产业为主体,改变以城市基础设施产业为主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以保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资产收购协议书;
2、本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