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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徐工机械: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3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星期六)以书
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在公司 706 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甄文庆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 7 人,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 7 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 7 人:甄文庆先生、张连凯先生、程前女士、章旭女士、李格女士、蒋磊女士、马景亚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 2024-31 的公告。

    (二)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有效地促进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 2024-33 的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职工监事许涛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选举马景亚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监事马景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秘书,聘期同本届监事会。马景亚先生的详细资料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编号 2024-35 的公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马景亚先生的详细资料

    马景亚,男,汉族,山东济宁人,1984 年 9 月出生,中共
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四级律师职称。

    现任公司风控总监、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兼)。2007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部企业管理;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一部业务经理、一部大区经理、市场部主管(主持工作)、市场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经营管理部部长、经营管理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徐工金融事业部经营管理部部长、风控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马景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景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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