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
通知于2010 年1 月15 日(星期五)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1 月
17 日(星期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 人,实际行使表决
权的董事8 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 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分别为王
民先生、冯润民先生、吕晓宁先生、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黄国良先
生、韩学松先生;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1 人,董事张玉纯先生书面委托董
事吴江龙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了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0 年1 月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0-3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王民先生,董事李锁云先生、
吴江龙先生、张玉纯先生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出
席本次会议的4 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决定将所持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徐工集
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12180.22 万元。2
表决情况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0 年1 月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0-4 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间由会议召开前七天改为两天,
相应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第十二条、第二章第十四
条、第三章第十二条。
(二)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第七条、第二章第八
条、第三章第七条等三条内容分别修改为“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其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其工作”、“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相
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其工作”。
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10 年1 月19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10 年1 月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一0 年一月十七日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此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有限)直接持有公司
58.47%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原因一是重卡作为公司新进入的产业,是一个投资大、
风险大、短期内见效不明显的行业,短期内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徐工汽车)无法扭转亏损的局面;二是虽然重卡行业发展前景较好,
但公司目前无法满足徐工汽车在重卡方面的巨额投资需求,而徐工有限目
前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有能力投资孵化、培育、发展重卡产品。
三、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在评估过程中独立公允、勤勉尽责,未发现其有失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及道德规范的现象,可以将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
四、本次交易价格是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徐工有限总资产为1,461,006 万元,负债
856,276 万元,净资产604,730 万元。根据徐工有限净资产情况,公司认为
其有能力支付上述价款,应获取的价款基本上不会形成坏帐。
六、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
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4 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关于转让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二0 一0 年一月十七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冯润民 黄国良 韩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