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3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丁红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程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丁红岩先生、李庆川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丁红岩先生为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指定董事会秘书代行人选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在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丁红岩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工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红岩,男,1970 年 5 月出生,持有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管理学硕
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三工程处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铁道部第四工程局财务处副总会计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分部经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二级职员,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高级总监、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兼审计部总经理。
丁红岩先生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电话:0635-3264069;
传真:0635-3260786;
邮箱:dinghy@dongeejiao.com;
邮编:252201;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 78 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红岩,男,1970 年 5 月出生,持有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管理学硕
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三工程处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铁道部第四工程局财务处副总会计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财务部资金管理分部经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二级职员,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高级总监、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兼审计部总经理。
李庆川,男,1982 年 1 月出生,持有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学学士及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OTC代表、OTC 区域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国连锁 KA 经理、全国连锁总监、KA 平台总经理,OTC 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兼大健康(圣海)事业部副总经理。
丁红岩先生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庆川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