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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7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28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9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秦玉峰先生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会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11人,代表股份295,658,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062%。其中:


    1、现场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31,210,3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5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股份64,447,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85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6人,代表股份99,228,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721%。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4,780,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股份64,447,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85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961,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13%;反对4,555,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08%;弃权1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531,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63%;反对4,555,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08%;弃权141,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958,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04%;反对4,583,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01%;弃权11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528,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36%;反对4,583,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87%;弃权1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965,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28%;反对4,576,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79%;弃权1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536,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10%;反对4,576,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19%;弃权1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02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2414%;反对43,513,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174%;弃权1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59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0259%;反对43,513,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514%;弃权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953,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88%;反对4,589,6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24%;弃权114,80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524,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90%;反对4,589,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53%;弃权1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284,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24%;反对
5,371,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68%;弃权2,4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3,854,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844%;反对
5,37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32%;弃权2,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939,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8%;反对
4,597,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9%;弃权122,1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3%。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509,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40%;反对
4,597,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29%;弃权122,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61,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578%;反对4,566,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004%;弃

权1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1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521,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558%;反对4,56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023%;弃
权1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035,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2454%;反对
43,605,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488%;弃权17,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605,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0377%;反对
43,605,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449%;弃权17,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公司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063,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28%;反对
4,545,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74%;弃权4,049,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0,633,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379%;反对
4,545,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08%;弃权4,049,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1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春城先生、吴峻先生、李国辉先生、王立志
先生、秦玉峰先生、吴怀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王春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873,5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1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443,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780%。
  (2)选举吴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