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5 万吨氨醇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建设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基于市场环境,结合经营状况,现拟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4,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4,516,997.2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9,483,002.79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3]第 2-0001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及新宜化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新宜化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 356,786.00 156,948.30 153,105.35
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
合计 356,786.00 156,948.30 153,105.35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计
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 资金用途
湖 北 宜 化 化 中国进出口银行 新宜化工洁
工 股 份 有 限 湖北省分行 10000052243 109.05 净煤加压气
公司 化多联产技
湖 北 新 宜 化 湖北银行股份有 改搬迁升级
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昌分行 11010250000000461 4,047.60 项目
合计 4,156.64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影响
(一)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原因
募投项目已建设 46 万吨/年液氨产能、9 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
装置及公辅,并预留 9 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已建装置自进入调试阶段以来,各项参数指标良好,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适应市场变化的潜力,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尽早实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已建设装置于近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经营状况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拟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
(二)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后情况见下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总投资金 356,786 327,685 20,014
额(万元)
实施主体 湖北新宜化工有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建设地点 宜昌姚家港化工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
园田家河片区 田家河片区 河片区
拟使用募集资 156,948.30 156,948.30 0
金规模(万元)
46万吨/年液氨产能、
46 万吨/年液氨产 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
建设内容 能、9 万吨/年甲醇 原料装置及公辅,并 9 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
产能 预留 9 万吨/年甲醇
产能的配套接口
后续根据市场环境、公
预计达到预定 项目建设期为 24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司战略、资金能力择机
可使用状态时 个月 状态 决定是否建设(如建设,
间 则用自有资金,不涉及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1.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已投产装置对应的项目尾款支付等,不用于 9 万吨/年甲醇产能建设,9 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建设后
续不再纳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范围。
2.本次调整前后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46 万吨/年液氨产能、9 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 9 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成本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效率所致。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系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评估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要等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实际发展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尽早实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