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 宜化 公告编号:2020-02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之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之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2020年5月20日下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26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21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9,711,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78%。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量 6,384,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21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9,711,02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78%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公告 2020-023 号):
议案(一)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8,721,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07%;
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395,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078%;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92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二)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8,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59%;
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93%;弃权 263,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32,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55%;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922%;弃权2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23%。
议案(三)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43,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62%;
反对 1,256,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8%;弃权 11,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17,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443%;反对 1,256,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803%;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4%。
议案(四)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8,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59%;
反对 1,241,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1%;弃权 11,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32,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55%;反对 1,241,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391%;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4%。
议案(五)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69,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29%;
反对 1,241,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43,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609%;反对 1,241,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六)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17,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443%;
反对 1,015,7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088%;弃权 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46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17,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443%;反对 1,015,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088%;弃权 2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468%。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53,326,189 股,该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69,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29%;
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93%;弃权 252,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43,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609%;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922%;弃权
2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468%。
议案(八)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8,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59%;
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93%;弃权 263,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32,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55%;反对 989,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922%;弃权2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23%。
议案(九)关于更换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8,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59%;
反对 1,241,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1%;弃权 11,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32,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55%;反对 1,241,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391%;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4%。
议案(十)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17,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443%;
反对 1,004,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334%;弃权 2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2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17,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443%;反对 1,00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334%;弃权 2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23%。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53,326,189 股,该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小兵、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