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06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 3月 2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公告2018-010号)。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12号、2018-018号、2018-019号、2018-024号、2018-028号),2018年4月21日、2018年4月23日分别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复牌公告及补充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38号、2018-039号),2018年5月3日公司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46号)。
2018年5月4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重
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7日开市起停牌,2018年5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54号),2018年5月12日、2018年5月1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58号、2018-059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9号),要求本公司就问询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重组问询函》后,本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等相关各方对《重组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其中,部分事项尚需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为做好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1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材料,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本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