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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22 深市 湖北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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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联合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6-11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08-044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联合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共同出资38,548,064元,购买位于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2号楼1层全部的建筑面积(共十一层)为3096.23平方米的一幢房产用于办公,其中本公司出资40%,宜化集团出资6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法定代表人:蒋远华
    注册资本:  贰亿零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化肥、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安装;火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8787.8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2%。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共同购房
    本公司及宜化集团作为买受人,向开发商共同出资购买位于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2号楼1层全部的建筑面积为3096.23平方米的房产用于办公经营,单价为12450元/平方米,总价为38,548,064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0%,宜化集团出资60%。双方按上述出资比例拥有该幢房产的相应部分楼层。
    2、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宜化集团共同购房行为,二者之间没有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事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选择与关联方联合购买办公大楼,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宜化集团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有利于以后对该幢大楼的管理,为上市公司的跨区域发展构建良好的平台。
    2、公司与宜化集团之间的联合购房行为,没有利益转移的情形发生,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3、联合购房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联合购房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2008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公司8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联合购买办公楼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表示同意,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宜化集团共同购房行为,二者之间没有利益转移的情形,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
    2、 此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湖北宜化与宜化集团联合在北京购买办公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跨区域发展。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