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6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南京公用 股票代码 0004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南京中北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宁 王琴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城科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城科
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 18 层 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 18 层
电话 025-86383650 025-86383611
电子信箱 securities@nj-public.com securities@nj-public.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69,908,068.59 2,386,281,130.24 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680,210.49 -6,719,339.95 -16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752,586.66 -11,236,850.71 -57.9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5,409,270.04 3,295,911,724.48 -91.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6 -0.0116 -163.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6 -0.0116 -163.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 -0.24% -0.4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456,051,520.31 15,675,106,053.55 -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43,950,716.06 2,722,556,119.10 -2.8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62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0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49.08% 283,659,711.00 0 不适用 0
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 国有法人 4.66% 26,930,936.00 0 不适用 0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1.49% 8,593,750.00 0 不适用 0
法人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8% 4,492,800.00 0 不适用 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0.63% 3,621,331.00 0 不适用 0
公司 法人
BARCLAYS BANK PLC 境外法人 0.42% 2,439,087.00 0 不适用 0
白苹 境内自然人 0.31% 1,810,600.00 0 不适用 0
丁建江 境内自然人 0.22% 1,250,900.00 0 不适用 0
李辉 境内自然人 0.17% 1,000,000.00 0 不适用 0
杨文海 境内自然人 0.17% 1,000,000.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以上列出的前 10 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
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公司股东杨文海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0 股股份,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情况说明(如有)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000,000 股股份,实际合计持有 1,000,000 股股份。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鉴于公司原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并履行相关选聘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6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2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47)。
2、2024 年 7 月,公司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南京环境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成果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废旧电池回收与锂电池应用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拟组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或其控股主体占股 35%,赣锋锂业或其控股主体占股 35%,环境集团或其控股主体占股 30%。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三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作进展情况,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详见 2024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之《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54)。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
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