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4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 号楼)公司十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27,778,37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6.67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4,211,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33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56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187,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621,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2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56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458%。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12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7,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4%;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15%;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3,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1%;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2,6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6%;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7,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3%;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6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09%;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3,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1%;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2,6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6%;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3,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1%;反对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2,6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6%;反对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1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7,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4%;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15%;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3,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1%;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2,6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6%;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7,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4%;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15%;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7,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4%;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15%;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7,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4%;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15%;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517,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4%;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15%;反对
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南京滨江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参加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