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2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 10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人民币 40 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
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0 人,注册会计师 378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65,62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8,493.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376.19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电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文化、体育等多行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455.32 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00 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林,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 2021 年开始为南京公用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自 1993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2 年开始为南京公用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宏志,自 2012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1 年开始为南京公用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40 万元。以上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下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