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5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
料。202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孙鹤鸣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昌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个人简历
孙鹤鸣:女,1984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政工师。曾任南京
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管、主管,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监督室主管,现任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纪委副书记。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股东, 孙鹤鸣女士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孙鹤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昌林:男,1966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南京市煤气总公司总经理,南京市水泥制管厂党支部书记,南京两华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南京市煤气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正职)、监事会主席。
陈昌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