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4-33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南京中北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通过挂牌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南京中北瑞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下称“中北瑞业”)100%股权出售,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
北盛业”)以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方式出售全资子公司中
北瑞业100%股权。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基准日为2013年7月31日的《资
产评估说明》(苏华评报字<2013>第235号),中北瑞业100%股权对
应净资产评估值为6,978万元。本次出售挂牌交易底价为 6,978万元。
2、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南京中北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详
见2014年3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之《关于出售南京中北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是董事会根
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战
略发展方向;转让定价的方式将采用在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
式进行,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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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评估结果已报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4、本次股权转让于2014年3月28日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
牌,自挂牌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征集受让方,并约定该项股权转让须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14年4月29日,经南京产权交易
中心确认,摘牌方为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
发集团”),摘牌价为人民币12,400万元。
5、明发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
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股权转让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1号
3、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
4、成立时间:2002年7月12日
5、法定代表人:黄焕明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在依法批准受让的的2007G17地块
(该地块土地证号为:宁浦国有(2009)第16449P)从事“明发城市
广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一般经营项目:自建商品房的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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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房地产调研、策划、咨询。
8、截止2014年3月31日,明发集团的账面总资产为803,066.90
万元,净资产为283,596.3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南京中北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工业区瑞韵路3-15号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成立时间:2013年5月28日
(5)法定代表人:潘明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
目: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室内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工程;物
业管理。
(8)中北瑞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全资子公司。
(9)中北盛业于2013年3月14日以2.3亿元拍得浦口区江浦街道
七里路32,786.8平米(约合49.2亩)G08地块,为运作该地块,出资
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中北瑞业,成立至今,尚未有实质经营内容。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
月31日中北瑞业的账面总资产为24,484.68万元,负债为22,492.21
万元,净资产为1,992.46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
利润-10.05万元,净利润-7.54万元。
3、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7
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北瑞业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说明》(苏华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