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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0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

    3.变更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因其他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3个月等行政处罚。为了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1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近三年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8家;近三年复核报告数量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丽新,200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超过3家。


  拟质量复核人员:李春玉,200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晧国际所执业,2023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准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准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准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审机构,近日因其他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3个月等行政处罚。为了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
中准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