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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9年3月14日9: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32,413,848.3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63,932,712.76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31,518,864.41元。

    公司在2018年度加快升级转型,在项目建设和质量提升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8年公司虽实现盈利。考虑到公司受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环保任务艰巨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并且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考虑今年暂不做分配。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由审计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几个方面,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德武、刘宏伟、王
剩勇、周东福、孙玉晶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6年经财政部批准并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18年度,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此,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为2019年一年,年度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见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将满,故本次会议需审议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名
单附后),此次会议通过的候选人,还需经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为2019年4月20日~2022年4月20日。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净资产总额的范围
内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款事项。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14:0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除第二项,其它议案都需要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个人简历

    ◆董事长:宋德武先生

    性别:男,1971年5月26日出生,民族:汉,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吉林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1995年7月15日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调度处综合调度员,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三纺车间主任,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刘宏伟先生

    1960年12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市第一轻工业管理局团委干事、吉林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干事、吉林市体改委科技处科员、吉林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科级巡视员、吉林市委公交工委干部处副处长、吉林市公用局党办主任、吉林市公用局助理调研员、党委常委;吉林市公用局副局长、党委常委;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王剩勇先生

    1970年4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性别:男。大学学历。民族:汉。中共党员。籍贯:吉林市。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处调度员、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处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孙玉晶女士

    1966年2月15日出生,女,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6年2月15日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审计员、副处长,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董事:金东杰先生

    1973年1月出生,男,朝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籍贯:吉林省海龙县,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股份公司长丝一车间技术员,长丝三车间主管技术员,长丝一车间、长丝三车间主任。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杜晓敏先生


    1980年11月14日出生,男,汉族,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包头税务印刷厂出纳、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周东福先生

    1971年3月出生,男,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党委组织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工部副部长、团委书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政工部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部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人事保卫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武装部部长。

    ◆独立董事:年志远先生

    男,195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吉林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室副主任、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编辑室主任、长春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9~现在,担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科学位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教学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丁晋奇先生

    男,汉族,本科学历,1981年10月14日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曾任杭州海鹏技术员,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担任上海金淳塑料母粒有限公司技术骨干,2006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经理。
    ◆独立董事:刘彦文先生

    男;民族: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6月出生。1988~至今,在大连理工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等。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师。

    ◆独立董事:李金泉先生

    性别:男;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副厂长、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第一事业部副主任、分党组成员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与质量保证部主任(局长)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方车辆集团董事、哈尔滨一机集团董事;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资本运营部主任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总经理助理级)、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