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4-2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资产交易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公司”、)拟将所持河北吉
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吉藁”)、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南拓普”)全部股权转让给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吉林铁投),此交易公司于2014年3月8日进行了披露,详见《吉林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资产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19)。现对此事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吉林化纤(母公司)主要从事粘胶纤维的生产经营,河北吉藁、湖南拓普主
要从事浆粕生产经营。浆粕是生产粘胶纤维的重要原材料,吉林化纤(母公司)
每年需要从河北吉藁、湖南拓普采购浆粕等产品。吉林化纤(母公司)与河北吉
藁、湖南拓普交易过程中,一般采用由吉林化纤(母公司)先行向河北吉藁、湖
南拓普支付预付款项,然后河北吉藁、湖南拓普逐渐向吉林化纤(母公司)提供
相关产品的交易模式。在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过程,河北吉藁、湖南拓普存
在正常的经营性占用吉林化纤(母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转让评估基准日,河北吉藁、湖南拓普分别经营占
用吉林化纤(母公司)10,638.49万元、7,158.59万元,账龄均不超两年,截至本
公告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上述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性占用资金账龄 河北吉藁 湖南拓普
1年以内 10,638.49 6,682.88
1-2年 0.00 475.71
合计 10,638.49 7,158.5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吉林化纤与吉
林铁投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但未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吉林化纤与吉
林铁投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解决措施
1、上述资金占用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正常业务往来形成的,并在经营过
程中逐渐归还,因此账龄均不超过两年,且绝大部分不超过一年,逐渐通过正常
的货物采购和业务往来偿还,预计上述款项将在2年内得到偿还。公司将在今后
各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款项收回情况。
2013年公司向河北吉藁、湖南拓普采购金额(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河北吉藁 湖南拓普
采购浆粕(含税) 16,249.79 154.68
注:2013年湖南拓普交易金额较小,主要是由于湖南拓普生产设施改造没
有按计划在2013年完工所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吉林铁投成为湖南拓普控
股股东,预计2014年上述技术改造将全部建成投产。
2、为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2014年3月10日,公司与吉林铁投签署了《股
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约定,吉林铁投承诺对河北吉藁、湖南拓普所欠公司经营债
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吉林铁投是吉林市国资委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截至
2013年9月30日,吉林铁投总资产2,334,825.92万元,净资产1,588,975.10万
元。吉林铁投具有较强实力保证河北吉藁、湖南拓普的正常生产经营,具备担保
上述债务的实力。
三、备案文件
1、《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