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1-3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11 人,实际到会 11 人。会议由董
事长王进军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
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说明》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
峰予以回避表决。
2011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1 年度非
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拟对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1、对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的调整
由于市场形势发生变化,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增发的顺利实施,为实现公司发
展战略奠定良好基础,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1 年 6 月 25 日,调整为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1 年 8 月 23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对化纤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的调整
由于竹浆纤维市场前景良好,同时为了保证公司非公开增发的顺利实施,支
持公司转型,化纤集团与公司协商,拟调整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
调整前:
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不低于 15,000 万元且不高于 25,000 万元现金认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不低于 15,000 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对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调整
由于竹浆纤维市场前景良好,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竹浆纤维领域的竞争
力,不断完善公司竹浆纤维生产体系,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与四川天竹其
他股东友好协商,其他股东同意公司单独对四川天竹进行增资,资金用于“年产
9.5 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的建设,为了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拟对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调整前: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133,526.60 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一 竹浆粕、竹浆纤维一体化项目 133,404.88 113,526.60
1 提升改造建设年产 5 万吨竹纤维项目 34,900.00 34,900.00
2 年产 9.5 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 98,504.88 78,626.60
二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合 计 — 133,526.60
调整后: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133,404.88 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一 竹浆粕、竹浆纤维一体化项目 133,404.88 133,404.88
1 提升改造建设年产 5 万吨竹纤维项目 34,900.00 34,900.00
2 年产 9.5 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 98,504.88 98,504.88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条件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条件的各项规定,同意在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向中国证监会等有关
部门提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
峰予以回避表决。
2011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1 年度非
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拟对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
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通过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实施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
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本次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0,000 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
进行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1 年 8 月 23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本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5.36 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化纤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报价,按照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化纤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
名特定投资者,其他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合法投资者。其中,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
不低于 15,000 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化纤集团除外)
单独或/和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 6,00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133,404.88 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一 竹浆粕、竹浆纤维一体化项目 133,404.88 133,404.88
1 提升改造建设年产 5 万吨竹纤维项目 34,900.00 34,900.00
2 年产 9.5 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 98,504.88 98,504.88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项目需要决定项目的
投资次序和投资金额。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化纤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
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