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21-024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9:
15 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韶山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周兆达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股份 246,743,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3877%。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241,265,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网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 5,47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771,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7% 。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 6 项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审议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赞
成 241,443,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520%;反对 4,6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8683%;弃权6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471,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1624%;反对 4,6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79.8814%;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302,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7950%;反对 4,7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254%;弃权6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330,2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5.7226%;反对 4,75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2.3212%;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445,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527%;反对 34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12%;弃权4,9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006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472,7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1918%;反对 3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0353%;弃权 4,9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5.7729%。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443,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520%;反对 5,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48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471,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1624%;反对 5,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1.83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543,582,6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493,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723%;反
对 5,2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27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521,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0288%;反对 5,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0.97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案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241,574,73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9052%;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 4,95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602,2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4358%;反对 21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3.7913%;弃权 4,9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5.7729%。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七、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71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9635%;反对 4,3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569%;弃权6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746,05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2.9275%;反对 4,3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75.1162%;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八、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 。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6,743,539 股,同
意 241,577,73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64%;反对4,47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9%;弃权 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05,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78%;反对 4,47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560%;弃权 6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6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九、审议《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