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程控 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9-022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582,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3,582,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2日
除权除息日:2019年8月23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8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13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8 月 15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发部
咨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 589 号
咨询联系人:文启明
咨询电话:0731-85534994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分红派息的相关确认文件
(二)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