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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9-021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3:00至2019年6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韶山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周兆达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36人、代表股份263,345,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45%。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241,400,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1%;网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21,945,47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002,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9项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审议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同意262,444,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6%;反对64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5%;弃权2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101,0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90%;反对647,7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94%;弃权253,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1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63,345,629股,同意262,419,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74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1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076,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80%;反对747,7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40%;弃权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8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同意262,419,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64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5%;弃权2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076,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80%;反对647,7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94%;弃权278,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同意262,419,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60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3%;弃权3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076,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80%;反对607,7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76%;弃权318,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44%。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3,582,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
同意262,529,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反
对81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185,9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6.29%;反对816,5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3.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六)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同意262,42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66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5%;弃权2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079,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80%;反对669,0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3.04%;弃权253,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1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七)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向其支付的年度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同意262,42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66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5%;弃权2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079,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80%;反对669,0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3.04%;弃权253,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16%。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19年公司拟向15家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31.6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同意262,354,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2%;反对697,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弃权2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21,010,9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49%;反对697,8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3.17%;弃权293,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34%。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案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3,345,629股,同意262,42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