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提示性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0年5月26日(星期五)在《证券时报》第十三版刊载了《配股说明书》,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
公司本次配股以1999年底股本总额1596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共计配售15867800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以现金认购100000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4850000股,转配股股东配售17800股。其它发起人股东和转配股股东已书面承诺放弃认购本次配股权。
二、配股价格:
每股人民币13.6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2000年6月9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6月12日
四、配售对象:
2000年6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通程控股”全体普通股股东。
五、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0年6月13日至2000年6月26日(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六、配股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和转配股股东在认购期内到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国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到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七、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认购配股。认购时填写“通程A1配”(代码:8419)买入单,每股价格13.6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30%后取整数。
2、转配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认购配股。认购时填写“通程A2配”(代码:3419)买入单,每股价格13.6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30%后取整数。
3、国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到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4、不足1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5、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若股东在2000年6月12日—2000年6月26日办理了“通程控股”转托管,仍应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八、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逾期未被认购的转配股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九、获配股份的交易
1、国家股及其配股,转配股及其配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暂不上市流通。
2、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交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本次配股的详细资料,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2000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