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4—37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校根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97,605,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6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96,390,4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14,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14,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14,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7,330,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78%;反对 2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0,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205%;反对 2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7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不含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沈校根、张同祥、赵伟、绳纬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沈校根先生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2,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51%,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2,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6.7540%。
表决结果:沈校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同祥先生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2,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51%,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2,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6.7540%。
表决结果:张同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赵伟先生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62,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186%,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0.0467%。
表决结果:赵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绳纬先生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2,8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51%,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2,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6.7540%。
表决结果:绳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丁斌、周少元、陈立平、张本照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四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丁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7,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68%,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7,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7.1735%。
表决结果:丁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周少元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7,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68%,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7,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7.1735%。
表决结果:周少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陈立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7,9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68%,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7,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7.1694%。
表决结果:陈立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4 选举张本照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8,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68%,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7,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7.1776%。
表决结果:张本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不含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耿纪平、邓鸿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耿纪平先生为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22,8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51%,其
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32,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6.7537%。
表决结果:耿纪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邓鸿女士为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7,362,8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1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0.0464%。
表决结果:邓鸿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在此向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重要贡献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陈小蓓女士,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李姝女士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李克敏女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光、张宇驰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